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现将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11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学校及省基金委审核后进入网上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学校审核后方可申请提前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一、时间安排 2014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学校审核。学校及省自然基金委均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结题报告。请于11月20日前将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财务决算表经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后交至科技处1302室。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2014版本结题报告(详见附件),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结题报告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不要太过冗长,也不可过于简单。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应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经费按照合同预算支出,财务决算表数据填写需符合预算并与财务处数据一致。 2.发表论文应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标注本基金资助,未标注论文不能算作本项目研究成果,不必录入系统。 3. 请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注意时间节点。截至2014年11月15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4. 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向科技处申请,若达到结题要求,可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四、 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 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附件.zip 省博士基金附件.rar 科技处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大厅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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