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近日收到青岛市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有关通知,我校有关项目可以通过青岛市科技局推荐上报,具体申报受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申报单位应针对指南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详见科技部网站公告公示),紧密联系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2.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项目技术负责人需为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在研项目可不计入)。
3.请拟通过青岛市科技局推荐的单位于2014年7月8日以前将选题及项目申请书的纸质材料报送到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准备10分钟的PPT以便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咨询论证,逾期将不予推荐。
其余不明事宜请联系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梁昌国 左利云
联系电话:0532-86983265
科技处
2014年6月30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的任务部署,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主要解决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科技问题,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
现将支撑计划2015年度第二轮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
2.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项目技术负责人需为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在研项目可不计入)。
3.申报单位应针对指南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突出研究重点。
4.围绕确定的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鼓励产学研用结合,鼓励开展高水平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项目,企业牵头优先考虑。
5.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左右。按指南二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无二级标题的可按一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6.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的关联。
7.本次项目申报时,不预先对申报项目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的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项目经费需求。各单位提出的项目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及立项后进一步细化编制项目概预算方案的重要依据。
8.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9.项目申报者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如有违规,科技部将记录在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2. 受理时间。2014年6月25日8:00至7月25日17:00。
(二)推荐及材料报送。
1.组织推荐。请拟参与项目或课题的教师积极联系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国家层面项目(课题)研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积极联系推荐单位,要求7月25日前报送推荐单位,并通过各推荐单位报送正式文件。
2.材料报送。各推荐单位于8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
(1)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
(2)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及光盘(Excel格式)。
(3)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盖章的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
3.请所有申报项目的教师于6月21前填写《支撑计划申报信息反馈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
zuoliyun@upc.edu.cn, 科技处将为申报者开通账户进行网上申报。7月15日前报送1份纸质材料至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楼1302房间),便于科技处牵头审查。
其余不明事宜请联系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左利云 张锋
联系电话:0532-86983265 3209
科技处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大厅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