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6月大创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06-14   浏览次数:12
 

近日,教务处下发了《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itp.upc.edu.cn/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2&n=3&c=1768)。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本次报销安排如下:

一、国家级项目(包含校级创业实践项目

结题项目:618

中检项目:623

按照学校要求整理发票(签字)和经费报销明细表,项目负责人自行到教务处办理报销(行政楼904)。

提醒:

1、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四下午14:00—17:30,周五上午8:30-12:00

2、发票必须为20131月以后。

二、校级项目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除外

617日和18日中午12:00-13:30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材料至文理楼289审核。然后学院将于619-23日择期报销。

提交发票和报销明细表(明细表填写时按照: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类别分类依次填写,并合计各类金额写到明细表上)。

提醒:

1请各位负责人认真阅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销指南》。

2、因项目所需的出差必须填写审批单(见报销指南),写明出差内容与相关信息(审批内容勿填),提前提交到行政楼904进行审核,然后上交学院。否则不予接收。还需要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差旅报销单》,可以来文理楼287领取或者学校财务处领取(行政楼二楼报账大厅)。

备注:审批单在申请单位一栏请填写学院+项目编号,经费类别先空着,人员,任务,地点,时间需填写好,下面内容均空着。

3、项目名为办公用品的发票要记录,此类发票总报销额不允许超过项目总金额的5%

4、所有发票背面须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购买实物类每张发票需点明采购(项目负责人)、验收(指导教师)、主管(空着),其他发票指导教师可在同类发票的其中一张发票背面注明合计张数、合计金额后签字。所有发票需要写明项目编号,便于核实发票。

5、项目已经报销的金额见群共享(1213年负责人交流313317961),其它未提醒事宜,执行学校报销指南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报销明细表 :http://jwc.upc.edu.cn/s/19/t/19/p/1/c/411/d/1093/list.htm

 

报销指南(差旅审批单):http://itp.upc.edu.cn/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2&n=3&c=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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