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转发科技处关于“青岛市经信委关于推荐企业技术改造专家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家单位范围及从事专业领域 专家单位以重点企业、行业协会、驻青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为主,重点领域涉及家电、石化、服装、食品、机械装备、橡胶、汽车、轨道交通装备、船舶海工、电子信息等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工作积极主动,能够参加技改项目竣工验收及评审咨询工作。 2.从事相关行业工作满10年,项目实践或研究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了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熟悉本行业技术、生产工艺等国内外最新发展情况及趋势。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推荐名额及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配合,积极推荐专家。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附件2)推荐专家,每个企业可推荐1人;各相关行业协会可推荐6人;各驻青高等院校请结合推荐学科方向(附件3),每个学科可推荐1-2人。 四、上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各单位请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根据附件3:驻青高等院校推荐学科方向来推荐本单位专家。 请于6月17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专家填写的“附件1: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专家资格推荐表”电子版统一收齐后发给zhangfeng@upc.edu.cn。 相关附件: 附件1:相关附件.zip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大厅 2014-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