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进展检查和到期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12-06   浏览次数:12
 
各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组织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3年度在研项目进展报告和到期项目结题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检查有关事项
1.2013年度新立项项目不用参加本年度进展检查。
2.各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3.《进展报告》已经生成,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填写,如果忘记系统登录密码的请尽早跟科研科联系。
4.填报《进展报告》时一定要参照“填报说明”和“报告正文撰写提纲”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同时,务必参照《计划任务书》和《申请书》相关内容,切勿自行调整相关内容和参加人员,以免造成与《计划任务书》和《申请书》内容不一致。
5.填写本年度《进展报告》时还应参考上年度《进展报告》内容(2011年以前立项项目)。
6.《进展报告》撰写完成后,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7.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2月31日前通过系统完成《进展报告》提交。请注意报告状态提示,如果显示退回,请根据退回意见尽快修改后再次完成提交。
8.所在单位应对《进展报告》进行详细审核,于2014年1月6日前统一审核完毕。
二、到期项目结题申请有关事项
1.2013年底到期应该结题的项目应提前进行总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其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2.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结题报告》已经生成,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该管理系统进行填写,请按照《计划任务书》、“撰写提纲与说明”、实验记录等材料逐项填写。
3.经费支出情况须与计划书中的预算以及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决算,并填报“经费决算表”。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经财务处核实确认后,财务处、审计处及科技处各单位签字盖章。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6.结题报告提交材料时间节点基金委将于近期发布,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其他要求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科沟通。
    联系电话:83209、81837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大厅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