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为做好2013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科技处于6月20日发布了“关于集中受理2013年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的通知”,在9月25日召开的新学期科研工作会上再次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奖励办有关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自2014年起,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于上一年的10月31日前完成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鉴定时间以山东省科技厅编号盖章时间为准。为保证2014年各类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2013年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务必注意以下时间节点: 1、拟申报2014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和东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于2013年10月31日(周四)前完成鉴定证书在山东省科技厅的编号盖章工作。 2、暂不申报2014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和东营市科学技术奖,但拟申报教育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青岛市等其他奖励的项目,必须于2013年12月10日前完成鉴定证书的编号盖章工作。 二、科技成果鉴定是申报相关科学技术奖的必要条件,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2013年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为2014年各类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奠定基础。同时应加强相关成果的整理和整合,保证鉴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三、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见附件。 我院拟申报的教师请于10月18日上午10:00前与张锋和成果管理科刘培勇老师(86981831)联系,并按时间节点准备材料 。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大厅 2013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