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安监总科技〔2012〕11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应急〔2012〕147号)精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及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推广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和推广遴选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公开遴选标准、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先进实用。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对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提升企业应急保障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应用前景广阔。
(三)产业化。符合国家科技研究开发政策和技术方向,符合国家产业化政策,有利于推动应急救援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和现实安全应急能力转化,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升级改造。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以提升应急救援、科学施救能力为重点,主要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内的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及“十一五”以来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具体包括:
(一)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重大技术难题,开发关键实用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
(二)应急救援新技术。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具有创新性的技术、工艺、材料等,能够有效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和效率的先进技术。
(三)应急救援新成果。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战略、政策、标准、信息化等方面能够有效提高应急能力和效率的科研成果。
(四)应急救援新产品。主要包括运输吊装、侦测搜寻、灭火、排水、钻探、破拆、支护、通信等应急救援装备,检测检验、预测预警、仿真模拟、培训演练等设备与系统,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等。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自愿申报,填写《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推广遴选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
(二)初审推荐。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及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中央企业、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组织申报的,可由该企业、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
(三)专家评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科技项目及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遴选结果公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遴选出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及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在有关媒体上公告,以指导和促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四、其他事项
(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遴选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承担。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详细填写《项目建议书》和《申报书》有关内容。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有效期范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复印件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单位应当严格审核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推荐的项目和技术、产品等符合申报要求。
五、截止时间:
科技处、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大厅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