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大学生视野,提供对外交流学习机会,除公派留学项目以外,我校现已启动赴台湾交流研修项目如下: 赴台湾交流研修项目列表.doc 一、 研修时间与期限: 研修时间:2015年2月——6月 学习期限:1学期 二、 选拔条件: 免学费交换生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者优先。 3.所有课程均不得有不及格情况,且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的累计排名在本专业前25%。 自费研修生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者优先。 3.其它条件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二章第2条)。管理办法请查阅: http://jwc.upc.edu.cn/s/19/t/19/a/7342/info.jspy 三、学籍与成绩管理: 学籍与成绩管理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三章至第五章)。 四、 申请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研修生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赴港澳台地区研修交流协议书》申请人及其家长亲笔签名(一式2份)。 3.各高校要求的报名材料,请尽量用繁体字填写。 五、选拔推荐/提交申请材料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精神和项目要求认真选拔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附件表格和准备有关材料报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1209室),电子版发送至: wangling@upc.edu.cn。报名材料中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6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与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名额进行审查,确定最终人选。 六、联系人: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王凌(86981930)孙玉(86982881) 教务处联系人:郑健(86981303) 研究生院联系人:俞继先(86983117)
附件1: 各高校报名材料.zip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赴港澳台交换研修生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赴港澳台研修交流协议书.doc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大厅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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